中小企业到底难不难?金融机构全年将让利1.5万亿元

2020-11-06 19:36:05 和讯名家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在今年相对疲软的大环境下,具体落实金融业的合理让利十分关键,只有这样才能助力企业生存发展,稳住经济基本面。

  在11月6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梁涛,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先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就金融机构合理让利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问题,做出了官方回应。

  刘国强透露,今年前10个月,金融系统通过降低利率为实体经济让利约6250亿元,通过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直达工具让利约2750亿元,这两个渠道合计让利9000亿元;此外,通过减免服务费用、支持企业进行重组和债转股等措施,金融系统合计已向实体经济让利大约1.25万亿元,完成了全年让利1.5万亿元的序时进度,预计全年可以实现1.5万亿元的让利目标。

  01

  前三季度制造业贷款增加2万亿元

  保险业赔付9989亿元

  推进减费让利是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重要一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梁涛在吹风会上介绍了银行业保险业减费让利的总体情况:

  一是资产负债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三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314.7万亿元,同比增长10.5%,其中各项贷款178.6万亿元,同比增长12.6%;总负债288.7万亿元,同比增长10.7%。保险公司总资产22.4万亿元,同比增长12.4%。

  二是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6.3万亿元,同比多增2.6万亿元,银行保险机构新增债券投资超过8万亿元。民营企业贷款增加5.4万亿元。制造业贷款增加2万亿元,为去年全年增量2.6倍。保险业赔付9989亿元。

  三是风险抵御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前三季度,银行业新提取拨备1.5万亿元,同比多提取2068亿元。三季度末,拨备覆盖率177%。商业银行资本净额23.8万亿元,资本充足率14.41%。目前,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42.6%。

  四是主要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前三季度,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1.5万亿元,同比下降8.3%。银行业处置不良贷款1.7万亿元,同比多处置3414亿元。三季度末,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3.7万亿元,不良贷款率2.06%。银行保险机构流动性总体保持平稳。

  银保监会把推动减费让利作为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的重要抓手。前三季度,21家全国性银行服务收费减费让利1873亿元,预计银行业今年全年可实现减费让利3600亿元左右,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目前已对超过3.7万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施延期,有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三季度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30.5%。前三季度,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去年全年下降0.82个百分点。21家全国性银行落实小微“两禁两限”政策减免212亿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个人抗疫减免233亿元,主动减免市场调节价服务费用316亿元。

  三是坚决清理规范减免银行保险机构收费。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取消信贷资金管理费、小微企业提前还款违约金等,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逐步缩减银行收费服务项目,近年来已陆续减免几十项收费项目。

  四是大力整治违规收费问题。开展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和小微企业融资收费检查。今年7月对6起违规涉企收费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目前正在开展清理银行乱收费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监管的高压态势。

  02

  增加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

  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通过综合运用降准、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市场整体利率稳中有降。

  二是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引导中期借贷便利和公开市场操作中标利率下行0.3个百分点,带动LPR同步下降,推动企业贷款利率明显下行。如期启动并于2020年8月末顺利完成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集中转换,降低企业存量贷款利息支出。

  三是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银行分三个批次增加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并逐步发放到位。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加快落地,对小微企业的直接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是督促银行减费让利。规范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环节收费行为,督促银行落实各项减费让利政策要求,主动向实体经济让利。

  五是支持企业进行重组和债转股。相当多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与银行、保险、信托机构协商,请求推迟、展期或重组债务,给予延期或减免一部分本息,一些特殊困难企业实施破产重整。

  以上各项措施成效显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持续提升: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截至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分别为10.9%和13.5%,较上年同期提高2.5个和2.8个百分点,明显高于上年。

  融资成本明显下降。9月企业贷款利率为4.63%,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截至9月末小微企业融资新增3万亿元,同比多增1.2万亿元;支持小微经营主体3128万户,同比增长21.8%;9月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92%,较上年12月下降0.96个百分点。

  03

  互联网金融风险形势根本好转

  P2P网贷机构仅剩3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对监管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进行了阐述:

  一是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自2017年起,集中整治不规范的同业理财和表外业务,到目前,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约20万亿元,一些国际组织和专业机构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国降低影子银行风险从根本上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是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大步推进。三季度末,商业银行境内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之比为80.2%,部分银行逾期60天以上贷款也全部纳入了不良。

  三是互联网金融风险形势根本好转。全国实际运营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压降到目前的3家。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8个月下降。

  四是金融违法犯罪受到了严厉打击。对高风险金融集团进行风险处置、资产清理、追赃挽损、风险隔离等工作扎实推进;完善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弥补监管空白。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是威胁金融安全的“灰犀牛”得到控制。前三季度,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7个百分点,配合地方政府化解债务风险,在压降存量风险的同时,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规范融资,近三年银行保险机构累计增持地方政府债券11万亿元。

  刘福寿表示,当前我国金融风险趋于收敛,整体可控。但受内外部各方面因素影响,仍然面临一些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必须充分重视、冷静研判。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增强风险意识,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把风险估计得更全面,把应对措施准备得更充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前瞻应对不良资产的反弹。督促银行做实资产分类,真实暴露不良,足额计提拨备,加快处置速度。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止新增不良快速上升。

  二是有序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和风险化解,压实各方责任,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风险的机构,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有序推动,拓宽风险处置和资本补充的资金来源,多渠道补充资本。

  三是继续完善影子银行监管制度和风险监测体系,持之以恒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严防反弹回潮。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秩序。

  五是严防外部输入性风险,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储备足够应对措施。

  六是完善风险全覆盖的监管框架。增强监管的穿透性、统一性和权威性,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

  04

  我国缺少制度化的、长期的养老安排

  梁涛还对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问题做出了回应,他表示近年来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但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是总体保障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有限,财政投入在持续增加。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比较窄,资金积累规模有限,只能满足小部分群体养老需求

  2018年5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开始启动,标志着我国开始运用税收优惠手段探索建立第三支柱。截至2019年底,该保险参保人数是4.7万人,保费收入2.45亿元。

  由此可见,我国第三支柱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发展长期处于起步阶段,金融产品供给不足。梁涛称人民群众自发性的中短期储蓄理财,是个人积累养老资金的主要形式,但缺少制度化的、长期的养老安排。

  当前,我国正面临着人口快速老龄化的冲击,截至2019年底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2.54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8.1%,全国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76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2.6%,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

  老年人的数量多、老龄化速度快、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加之我国仍处于发展中阶段,人均GDP、工资收入、财富积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未富先老的特点比较明显,这些对养老安排的充足性、持续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梁涛表示,加快第三支柱改革发展,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还利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长期的机构投资者,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支持基础建设和科技创新。目前,监管部门正按照“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方面,坚持正本清源,研究明确养老金融产品的标准,按照“名实相符”的原则,对不符合标准各类带有“养老”字样的短期金融产品坚决予以清理。

  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创新试点,选择少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先行开展养老金融试点。支持相关机构发展体现长期性、安全性和领取约束性,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养老金融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力争通过示范引领,为养老金融全面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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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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