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大家好,我是小司。
朋友圈要是有几个保险代理人就会发现,他们可能并不关心地球第一大国的大选,也不关心天朝首富杰克马的风波,他们更关心另一件事儿。
不光是重疾险新定义,就连《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也悄儿没声地配套修订好了。
这两个东西,是保险公司在设计重疾险产品的根,或者说是底线。
在这条底线上,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增加保险责任,计算产品保费,生产出成品。
上一版的重疾险定义,已经用了13年。
这么多年过去,一些重大疾病的医学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早就发生了变化,有的太松,有的又太紧。
比如心脏瓣膜手术,按照上一版的重疾定义是必须要实施“开胸手术”才赔,但现在主流的治疗方式已经变成了微创手术,所以时不时就会有官司出现。
不过别担心,通常法院作出的都是有利于投保人的判决。
总的来说,新定义不能笼统说好坏。
只能说,更与时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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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重疾险新定义有这么几个变化。
a. 主要高发重疾的定义有所修改
我一条条比对过,也问过医生朋友,基本上,大多数重疾的定义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主要就是规范了下,对理赔整体没啥影响。
具体疾病的理赔条件,有的稍微放宽了些,也有的更严格了些。
b. 新增了几种疾病
重疾新加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轻症也加了3种,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跟老定义相比,是新增。
但跟目前的产品来比,没差。
因为保险公司早就把这几种病都加进重疾险了,绝大多数产品都有。
有个别跑得快的产品,是把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当成中症理赔的,当成中症,意味着给的钱更多。
现在这一规定,相当于把这类产品又扯回到了起跑线。

跟现在产品变化比较大的,有这么两个。
a. 早期甲状腺癌不再是重疾
以前甲状腺癌是不分轻重的,只要是甲状腺癌,保险公司就统一按照重疾赔付,搞得保险公司很是头大。
因为甲状腺癌是高发中的高发,不分男女皆如此,但它的治愈率非常高,治疗费又很便宜,要不了几万块。
要是投保人买个保额100万的重疾,手术花个2万,最后还净赚98万。
但现在轻度甲状腺癌,准确来说是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再算成重疾,而是归到轻症了。
只有更严重的甲状腺癌,仍然算是重疾。
b. 3种轻症,赔付比例最高不超过30%
上面提到的3种轻症,新定义规定,赔付比例不超过保额的30%。
要是有代理人跟你说,轻症赔付比例只有20%,要么是他信息太落后,没有及时关注定义的修改,要么就是故意的。
因为他家产品,大部分只有20%,不这么说怕卖不出去。
站在监管的位置上我能理解,这是为了让行业健康发展,让保险公司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当初限制年金险的预定利率也是这个原因。
平安就吃过这亏。
90年代给消费者的利率水平过高,导致平安到现在可能都没完全摆脱,当年光利差损就亏了800亿的历史包袱。
但要站在消费者的位置,我觉得少了。
即便是监管的30%的赔付比例,对比现有的很多产品,比如达尔文3号、守卫者3号,还是少了,轻症都能给到40%的比例,中症能到60%。
100万保额,能少赔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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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跟新定义和新发生率表一起出现的,还有个通知。

要是你还没有买重疾险,可以趁现在上车,毕竟老产品在早期甲状腺癌和轻症赔付比例上,是有显著优势的。
比如前面说的达尔文3号。
60岁前患重疾疾可以赔付180%保额,轻中症的赔付比例够高,轻症45%,中症60%,算是数一数二的。
针对高发的轻症、中症还有二次赔,针对高发又严重恶性肿瘤和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还有额外赔的可选责任,多了个选择。
要是手里已经有重疾险,保额少的可以加保。
保额够的,可以暂时观望,新产品肯定也会有它的优势,多等等,让保险公司多出一些产品,看最后谁家产品能杀出来,成为公认的好产品。
总之,有意向上车的,得抓紧时间考虑了。
不过还是要提醒大家一句,下架与否可不是购买保险的动机,而是产品本身值得买(300785,股吧),才要趁着要下架前赶紧买。
别做等等党。
新定义下的产品,就算推出来,也要充分竞争一段时间,才知道哪些好哪些坏,但你的身体健康状况是未知的,年纪越大越被动。
-END-
作者: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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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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