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发布2020年第5号和第7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新华人寿台州中心支公司以及当事人汪彩菊。
新华人寿台州中心支公司存在销售从业人员接受投保人委托代缴保险费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汪彩菊对销售从业人员接受投保人委托代缴保险费负承办责任。
对于以上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对新华人寿台州中心支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对汪彩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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