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青岛市《2020年10个民生领域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汽车4S店强制购车者购买指定保险的问题,近期,青岛银保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汽车4S店捆绑销售保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充分披露保险合同有关信息,充分考虑购车者的实际需求,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通知》强调保险公司与汽车4S店进行业务合作要做到三个严格,一是严格审查主体资质,不得委托不具备保险销售资质的汽车4S店销售保险,二是严格执行报备的条款费率,不得突破;三是严格规范合作方式,不得为汽车4S店强制购车者购买指定保险提供便利条件。
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全面自查阶段。围绕强制购车者购买指定保险的问题,从销售行为合规性、费用支付合规性、是否存在签署排他性合作协议、是否为汽车4S店捆绑销售保险提供便利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其次,迅速整改阶段。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务必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要立即制止,并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题。最后,总结报告阶段。各机构应及时向青岛银保监局报送专项政治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实施、自查情况、整治措施、整治成效等内容。
截止目前,青岛银保监局联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青岛市商务局已对两家汽车4S店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费投诉机制建设和运转情况、汽车保险、汽车贷款业务的办理流程、经营模式和收费情况等。下一步,还将根据各保险公司整改情况,继续实施抽查、检查,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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