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保监会财险部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就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无法及时缴纳车险保费的情况提出建议。
《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工作。
银保监会在《通知》中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运输防疫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相关物流企业车辆,在企业提供了政府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的情况下,各财产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可暂不执行各地区车险“见费出单”有关要求,协商适当延期收取车险保费,以缓解物流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对于因受疫情影响较大而暂时无法及时缴纳车险保费的,各财产保险公司可参照上述原则办 理承保手续,协商适当延期缴纳保费。
(责任编辑:李亦斐 HF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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