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办、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办,香山财富研究院、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实验室协办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9》发布式在北京举办。
本次会议主题为“非缴费型养老金的中国道路与国际实践”。业内专家学者共济一堂,围绕未来30年的中国养老金发展趋势、老龄化与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以及城乡居保基金投资等话题展开深入讨论。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齐传钧出席会议并对《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9》进行宣介。
以下为齐传钧发言实录:
谢谢郑老师和张院长给我这个机会,我都等得迫不及待了,我今天给大家汇报一个大问题,城乡居保。
城乡居保为什么是大问题?因为我认为城乡居保就是非缴费型养老金,更确切地说应该叫社会养老金。为什么是大问题?社会养老金是什么?社会养老金就决定了我们整个养老金制度的模式,到底是俾斯麦模式还是贝弗里奇模式?
我的内容很简单,三个方面加一个思考了。
我们知道,大问题反而回答起来比较简单,往往小问题回答起来比较麻烦。其实我们对社会养老金,只要记住两个年代,哪两个年代?一个是1891年,丹麦搞了一个俾斯麦模式,强调社会团结,所有人缴费,政府给补贴,几乎是同时出现,德国是1889年到1891年。另外一个年份是1913年,瑞典这个国家很了不起,它开创什么时代?以前丹麦的社会养老金是家计调查型,而瑞典就变成了普惠型,它开创了一个纪元,也间接地成就了1942年贝弗里奇报告的诞生,事实上应该说社会养老金出现以后,就决定了养老金制度的分野,同时决定了很多国家的财政,因为民生最大的一部分是养老,这个问题很重要。
但是在俾斯麦和贝弗里奇同时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二战”以后,俾斯麦模式战胜了贝弗里奇模式,发达国家主义兴起,为了对苏联为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搞福利主义,多数国家选择了俾斯麦模式,强调我们要退休有一样的收入。但是英联邦是自由主义的国家,它相对比较保守。
“二战”以后独立很多国家,民族主义大行其道,所谓的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选择俾斯麦模式,但是7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期过去,开始进入第二个年代,第一个年代是80年代到90年代,自由主义兴起,养老金私有化出现,因为俾斯麦模式难挑大梁,这个时候贝弗里奇模式被唤醒。
还有一个年代,2000年以后的20年,大家发现,养老金私有化解决不了问题,就是贝弗里奇模式,特别是社会养老金大行其道,中国恰恰在这个时候建立城乡居保,当时我觉得中国选择了俾斯麦之躯承载了贝弗里奇之魂,我们的制度本来是社会养老金,是福利性质还是保险性质,这个我觉得是有探讨的,可能与中国的中庸之道有关,也许我们没想好的问题很多,所以造成很多问题。
目前我们城乡居保有哪些问题?我罗列了很多,时间关系我重点讲一下城乡居保性质,如果性质决定了,所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到底内涵是保险还是福利,既沿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个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是不是合适,这个问题要回答好了,下面的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个报告里面都有,我就不重复了。
第三点建议,其实我都提到了,比如说重新界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属性和功能定位,这个也不展开,我觉得它是防止老年贫困的,而不是烫平消费的。另外是消除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差距,最终实现结果公平。中国各地不同的待遇水平,在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包括新兴的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有,但是绝对是少数,这个很重要,对中国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消除经济上的失衡很重要。
比如每个人给200块钱,在北京不算什么,但是在边疆地区那200块钱购买力就很强,这对整个国家均衡发展有好处的,另外,到底什么是保基本?这个东西一定要确认出来,我们的待遇水平低,另外简化财政补贴机制,需要体现出国家的权威与公平,底线公平之外剩下的是市场决定。
最后有一点思考,我觉得中国发展多支柱体系,其实我个人观点,我们如果城乡居保不能够破除发展中的障碍,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我们二三支柱是没有希望的,我们二三支柱所谓的有希望是因为大家都在想税优这件事情,恰恰中央不可能给你很高的税优,因为我们有很多制度的缺失,没有财政的对等公平,高收入阶层免税了,同时给低收入者补贴,这样才有利于多支柱的建立。
想法不成熟,谢谢各位!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