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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保监会五箭齐发 险资可直接投资股票 
  近期宏观政策
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标志着保险业税收优惠正式迈出。[详情]
降息下的保险业“不幸中的万幸”
不幸是指,令险企新业务发展受到影响,万幸则是,恰遇明年保险业调整经营策略整体收缩业务。[详细]
国九条:为保险投资困境开辟新路
在此政策信号下,保险公司可以寻找场外投资机会,进入实业领域。[详细]
扩大内需:“四大领域”拉动内需
出,保险业应当进一步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积极支持扩大投资、拉动消费……[详细]

  编者按 在全球性金融和经济危机尚未见底,国内经济也出现诸多困难的情况下,中国保险监管层推出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是为了配合《保险法》的修改而推出,同时它们又将对保险业自身和整个中国金融和资本市场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新政] 保监会:险资偿付能力达标可直接入市
[评论] 庹国柱:险资大举入市为时尚早 注资水平有限
[分析] 投资松绑提升险资长期收益 投资债券并非完全放行

分析评论
 
政策解读
 
相关报道
 
 保险资金投资基础建设债权
  险资投资基建债权计划扩容

  推进保险资金以债权形式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规范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业务,昨天,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详细]

  背景
  2009年保险资金压力倍增:各公司希望借有望在09年开闸的基础设施投资分散部分投资风险。[详细] 
08年浮亏的结转  股票走势不明朗  债市收益率下移
  投资比例
  险资投资基建债权比例确定 不超上季末总资产6%
  通知明确,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余额,寿险及财产保险公司一般分别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6%和4%。
  分析

  【解读】 保险公司掘金基础设施路线明晰(图)

        险资投资基建债权开闸 重点项目及企业成支持重点

  【预测】 周道许:2000亿保险资金今年投向基建
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周道许1月表示,今年保监会将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预计将有2000亿保险资金投向基础设施。[详细]

  【评论】 债权方式投资基建受保险资金青睐

监管声音:
(一)、金融30条: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方式投资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详细]
(二)、国九条: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详细]
(三)、09年2月孙建勇表示,扩大保险公司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包括增加投资的主体、扩大投资范围、提高投资比例。 [详细]
(四)、“国十条”:首次表示,要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详细]

 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破冰

  保监会调整险企债券投资政策 无担保债破冰
  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调整保险机构债券投资政策,拓宽投资范围,增加投资品种,改善资产配置。[详细]

  背景

  2009年保险资金将投向何处? 债市仍是主战场
  尽管在今年下半年,央行连续五次降息将保险投资收益逐步拖入寒冬,但似乎除了债市之外,明年保险资金没有其他太多选择…[详细]

  新增债券投资品种
  一、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
  二、境内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三、大型国有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无担保债券
  债券投资“门槛”
  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不得投资无担保债券;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50%以下的,不得增持无担保债券…[详细]

  公司反应

  债市收益各异 保险资金翘首以待无担保公司债
  目前各公司都在翘首以待的可选择项,就是千呼万唤仍未出台的无担保公司债。最早表达对无担保公司债渴慕之情的是中国平安,其高管在去年8月的中报发布会上表示:平安一直在等无担保公司债的政策性放闸,准备工作均已完成…[详细]

  相关政策

《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核准》

《保险机构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险企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试行)解读
  名词解释
  无担保企业债券:指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仅凭筹资公司信用发行的债券,又称信用债券。与有担保债券相比,无担保企业债券的持有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而往往要求较高的利率
 险资偿付能力达标可直接入市

  股票直投开闸 中小保险公司徘徊“高门槛”

  4月7日,保监会发布通知,只要软硬件达标,中小保险公司即可自主操盘,改变了目前必须通过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股市的唯一路径。[详细]

  入市门槛

  险企偿付能力决定股票投资规模

  险资偿付能力充足率半年低于100%不得增仓

  公司反应

  核准改备案 中小保险公司“直扑”股市

  在上证指数冲上2400点的股市回暖之际,保监会“随市而动”,对保险公司股票投资实行备案制。这意味着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将可以直接入市。

  入市益处
  险资“空军”变“多头”
  观点交锋
  支持
  反对
  中小保险公司直接入市不是股市红利
  学者声音

    “目前资本市场的机制已经日趋完善,而且保险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其治理结构也已经提升,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具备了直接投资股市的基础。”——王绪谨


 



和讯调查
 1、您认为保险投资系列新政的出台,对保险业有何影响?
重大利好
没有利好
没有什么影响
说不清
 2、您是否会在系列新政颁布之际,购买保险股?
不会
观望
说不清
  
  保险法修改历程

  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保险基本法。
  第一次修订:2002年10月,针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险法进行了修正,修正内容重在保险业法部分。修改后的保险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次修订:2004年10月,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启动保险法第二次修改的准备工作,2005年底形成了保险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此后,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听取各方意见,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
  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8年8月25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9月16日,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2009年2月25日至2月28日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保险法》修正案(草案)将进入第三次审议,有望 在此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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