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播州区支公司因“虚列业务宣传费用”,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23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播州区支公司经理杨江玉因“虚列业务宣传费用”,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播州区支公司综合部经理邓丽因“虚列业务宣传费用”,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支公司因“虚挂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11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支公司经理申讯因“虚挂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支公司直销团队经理万启兵因“虚挂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遵金罚决字〔2025〕40号、遵金罚决字〔2025〕41号、遵金罚决字〔2025〕42号、遵金罚决字〔2025〕43号、遵金罚决字〔2025〕44号、遵金罚决字〔202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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