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科技保险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具有“减震器”和“稳定器”的作用,金融监管总局将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风险保障。
目前,金融监管总局在科技保险方面已经开展了三项举措:
第一,完善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了政策文件,扩大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范围,调整机制流程,优化条款费率。试点启动以来,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过万亿元。
第二,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将保险资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股权的风险因子调整为0.4;投资科技板企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下调到0.4;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的最低资本要求,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给予政策倾斜和优惠,释放更多保险资金,支持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
第三,重大技术攻关保险保障机制试点。金融监管总局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在集成电路、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共保体机制,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风险分担方案。截至去年底,保险业全年提供科技保险保障约9万亿元,投资科技企业超过6000亿元。
郭武平还透露,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还有三项政策举措:
第一,金融监管总局上个月刚刚出台了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的政策,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相关企业。
第二,也是上个月,金融监管总局调整了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将保险资金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从20%提高到30%,为更多保险资金投向创业投资基金创造条件。
第三,金融监管总局正在联合科技部等研究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主要是优化科技保险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保险业风险补偿、风险减量、资金杠杆以及链接互通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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