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升级”异化为销售套路?监管提示,噱头误导要警惕!

2025-01-16 10:16:09 A智慧保 微信号

 保险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催生了各种保险销售形式,而为了抓住客户,一些保险公司也推出了各种各样的“营销”活动,如“保单升级”“免费赠险”“免费福利”等。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借助这些操作手法,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或者诱骗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

1月13日,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发布一则“关于防范以‘免费升级’为噱头误导销售保险的风险提示”,指出近期有不法分子以“盘活保单”“保单升级”“老客户福利”等名义,诱骗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从中谋取不当利益,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保单升级”“福利”,时下保险市场上经常出现的一种销售方式,也是一些保险机构用来揽客的方式之一。有的是为了回馈客户,有的或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但不得不提醒的是,在“免费升级”的背后,或也存在一些套路,成为诱骗消费者的一种方式。

因此,监管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详细了解,理性选择,注意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01

警惕噱头误导

三种形式需注意

监管发布的风险提示显示,不法分子以“盘活保单”“保单升级”“老客户福利”等名义,诱骗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形式有三种,具体来看:

? 以帮助客户“盘活保单”“提高收益”等作为理由,来诱骗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作为新保险的保费。

? 以“保障检视”“产品停售”“免费升级”等为借口,诱骗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途退保,从而购买新的保险产品。

? 以“赠送服务”“免费福利”等为理由,诱骗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原保单生存金、分红等来购买新的保险产品。

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各家公司都在比拼销售,但通过误导方式来诱骗消费者购买新保险产品的方式,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这是监管绝不允许的。

厦门金融监管局表示,此类行为违背了消费者真实的投保意愿,故意模糊购买保险产品的事实,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厦门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详细了解,理性选择,注意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02

套路骗局层出不穷

监管协会多次提示

说到“保单升级”,通常是指在原有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增加保障项目、提高保障额度或优化保障期限等方式,提升保险产品的保障水平。不过,这些需要在保险公司的正规渠道进行,并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然而,近年来,“保单升级”的背后,还存在一些套路及骗局。

例如,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在2023年底曾发布一条“警惕‘保单升级’骗局”的案例。具体来看,陈女士多年前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疾险,2023年底,陈女士接到一名自称是保险公司服务人员的来电,对方告知公司开展回馈老客户活动,可将保单进行免费升级,升级后的保单保障将更加全面。

陈女士听后便同意了。但当对方要求陈女士先将保单办理退保时,陈女士开始怀疑,于是陈女士急忙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咨询求证,被告知并没有所谓的“保单升级”活动,这样才避免了被骗。

除以上方式外,还有不法分子借“保单升级”欺骗消费者升级后的保单不仅收益比以前高,而且保险期间比原来的短,从而可以更快地见到保单的收益,要求消费者到指定地点办理,或者可以安排人员上门办理,从而实现“退旧买新”的目的。

2023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也曾就此发布风险提示指出,北京地区出现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将消费者邀约至所谓的“保险公司营业场所”,诱导消费者进行所谓“保单升级”,实则为骗取保费或保单贷款。

监管表示,不法分子或是以保单复效升级为借口,通过现场POS机刷卡转走消费者缴纳的续期保费;或是编造保单更新领取利息等理由,利用消费者手机隐蔽操作办理保单贷款,并以收取手续费名义将贷款转走。待消费者后续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或收到还款提示得知受骗后,不法分子早已销声匿迹。

一切的蓄谋都是为了“阴谋”,“保单升级”的背后,套路也是层出不穷。

03

“魔方业务”再引争议

消费者要提高认识规范维权

其实除了“保单升级”等噱头式营销外,“免费赠险”“实物抽奖”“产品停售”等诱导、误导性的内容,也经常出现在保险市场上,而这些方式在业内也被称为“魔方业务”,即保险公司通过免费赠险或以低保费、低保额、高免赔的保险来吸引客源,进而引导客户“升级”保障或投保其他保险。

针对这些行为,此前监管多次提示并下发文件就某一领域进行通报,例如深圳金融监管局向辖内各财险公司下发的《关于个别短期健康险业务中存在问题及相关风险的通报》,原北京银保监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均针对这些“魔方业务”进行点名。

其实,如何在形形色色的销售中识别这一类的保险销售骗局,才是最主要的。对此,监管也给出了一些思路。

厦门金融监管局建议消费者,要提高警惕,警惕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短信和来电,妥善保管好本人的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资料,不要轻易提供短信验证码,避免将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交由陌生人操作。

同时,要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不同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不同,消费者在购买前应充分考虑自身的保险需求,认真了解要购买的保险产品的承保机构、保障范围、除外责任、保费、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条件等事项,不轻信口头承诺。

如果已经发生了保险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保险机构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和服务渠道进行投诉,但要警惕非法“代理维权”陷阱。如果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涉嫌违反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则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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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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