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3月11日,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财险”)公告表示,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重庆三峡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68%股权,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抵偿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据此,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取得亚太财险1.68%股权。
股权转划完成后,重庆三峡果业集团有限公司仍持有亚太财险12.32%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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