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一年春光好,春回大地春耕忙。眼下正是春耕备耕的重要时节,2月27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地监管出台相关政策,对春耕工作进行支持,包括金融监管总局河北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等。各地监管要求险企做好春耕期的重要农产品保险承保和服务工作,为春耕生产和稳产保供强力护航。
引导保险业积极保春耕
时下正处于春耕关键期,为保证农业持续增产增收,打好春耕备耕第一仗,多地监管部门近期纷纷出台相关文件,引导保险业积极保春耕。
2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河北监管局表示,印发《做好2024年金融服务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引领辖内银行业保险业用好金融力量,汇集金融资源,实现粮食生产“开门稳”。鼓励保险机构针对气象和病虫灾害,创新拓展地方特色农产品(000061)保险、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保险+期货等保险品种,为农业生产提供有效风险保障。
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扩面提质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表示,保险机构要及早安排,做好大春作物农业保险承保和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提高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投保面积覆盖率,稳步扩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在农险精准投保等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指出,为经营主体提供“完全成本保险+一揽子保险产品”服务,围绕农作物生长、农机具使用、用人用工等农业生产全流程,在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基础保险外,拓展雇主责任险、农业机具险,将保障范围由最初的“保生产”向“保全产业链”延伸。
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是农民们最殷切的盼望。但不得不承认,农业生产面临着诸多风险,诸如冻雨、洪水、冰雹等,这些不可预见的因素可能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失。而农业保险便有助于分散农业风险,平滑农业生产者收入波动、稳定预期收益。金融监管总局透露的一组数据显示,三年来,农业保险为脱贫地区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3万亿元,年均增长7%。2023年全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1430亿元,增速达到17.31%。
“农业保险不仅为亿万农户提供了风险保障,更在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表示,这一成就的取得,离不开政策的大力支持、市场的积极响应以及科技的深度融入。政策层面,国家对于农业保险给予了高度重视,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农户参保,推动了农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层面,随着农户风险意识的提升,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日益增长,推动了农险保费规模的不断扩大。
农业保险如何走向纵深?
农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应对机制,在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事实上,我国农险还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关于赔付标准不明、赔付金额偏低等报道屡见报端。农文旅产业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帅对此表示,农业保险的定价和风险评估技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更准确地反映农业风险水平,避免保费过高或过低。此外,农业保险的服务质量和理赔效率也需要提高,以增强农户对农业保险的信任和满意度。
朱克力也表示,保险产品创新不足,难以满足农户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定价机制不够科学,导致部分地区和部分险种存在保费过高或保障不足的问题;理赔服务不够便捷,影响了农户的参保积极性。
此外,2023年,我国自然灾害频发,5月底的河南“烂场雨”、7月底的京津冀大暴雨,都使种粮农民遭受了重大损失。农业保险对农业自然灾害造成风险的保障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升,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了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透露,将组织行业力量,加快研究制定行业大灾理赔标准,规范大灾理赔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引导建立大灾预赔机制,实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
未来,农业保险又该如何加快补齐短板?袁帅表示,针对财政补贴,需要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补贴机制,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和滥用。此外,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防止市场乱象的发生。此外,还要加强行业协作和信息共享,推动农业保险行业的协同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袁纯清撰文表示,要推动农业保险条款标准化、保额差异化工作。参照北京市农业保险统颁条款的做法,将农业保险示范性条款变为标准化条款。制定更加反映农业生产综合成本的差异化保额,原则上以县为单位分别确定,充分反映不同地区、水地旱地种植实际成本的差别,规模种植户和普通散户的保额也应加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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