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2月15日,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在港交所公告称,前11月,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403.9亿元,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684.62亿元。前11月,阳光保险两家子公司合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1088.52亿元。
图片来源:阳光保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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