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保险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号召,在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紧贴活动主题与内容,围绕“汇聚金融力量,共创美好生活”活动主题口号,结合线上线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宣传活动,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展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担当、新气象。
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
活动统一口号
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
活动主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增强金融安全意识,促进市场公平有序为目的,线上线下结合,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基础金融知识、提示金融风险,倡导理性消费、价值投资观念。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树立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理念,积极宣传惠及民生的良好做法和成效,展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担当、新气象。
活动内容
贴近社会公众需求,针对百姓关注的热点金融政策、金融基础知识、反洗钱等金融常识开展各具特色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提高金融知识覆盖面和影响力,展现行业良好形象,传播金融正能量。
针对“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宣传,针对常见非法金融活动进行风险提示及典型案例宣传,提高消费者金融安全意识。
以消费者视角普及消费者适当性相关内容,帮助消费者清楚自身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了解金融保险知识,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积极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五进入”教育宣传活动,面向不同的消费者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宣传。
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倡导全员讲消保、做消保、守消保的诚信宣言,营造和谐健康金融环境。
畅通95348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倾听消费者心声,及时了解消费者诉求,快速协调、快速审批。聚焦老年人传统暖心服务,发挥保险公司服务窗口作用,在尊重老年人办理保单业务的传统习惯的同时,为老年人提供暖心的服务人员导办、帮办、代办服务模式。
光大永明保险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工作,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提升消费者金融服务获得感。
保单联系方式变更需及时
对保险消费者而言,联系方式是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沟通的纽带,是提升客户服务体验的关键。若联系方式不完整、不真实,会直接影响到保单的后续服务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及时更新、完善联系方式至关重要。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及时变更联系方式的重要性。
【案例介绍】
2016年7月,王女士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期限为10年。2021年5月,王女士因工作变动搬离了原居住的城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但未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同步变更。2021年7月保险公司服务人员发现客户未及时缴纳续期保费,为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公司通过电话、信函、短信、代理人等方式多次联系王女士,但直至保单失效仍未能联系到王女士本人。
2021年12月,王女士体检时查出恶性肿瘤,此时想起自己投保的重疾险,而保单因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已经失效,王女士追悔莫及。
【案例分析】
《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3〕82号)指出:客户信息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指定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型、号码,以及投保人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客户个人信息。如果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客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更正手续。本案例中,王女士因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能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而影响后续的保单服务和保单权益。
【风险提示】
1、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客户信息是保险公司与消费者取得沟通的重要途径,保险公司只有通过客户提供的联系方式,才能与客户获得联系,提醒客户按时缴费并提供保单服务。
2、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光大永明保险提醒广大消费者:每年定期检查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变更,确保沟通渠道通畅,正常享有保单提供的保障和各项通知服务,从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浅谈个人养老金
2022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举措。下面,我们带您了解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具体情况。
一、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情况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通常所说的“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主要发挥补充作用。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同时还包括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福利逐渐减弱,我国需要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二、个人养老金情况简介
根据《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制度呈现以下特点:
政府政策支持。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缴费者按每年1.2万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降为3%。
个人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参加人的个人缴费全部归集到个人资金账户,完全积累。达到领取个人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可以自己决定是按月还是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自由支配使用。
市场化运营。《实施办法》提出,参加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三、个人养老金制度未来发展前景
目前我国养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起步不久,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利于构建更加完备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是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一个战略性、方向性、前瞻性的制度安排。养老基金产品作为养老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运作需要基金管理人具备获取长期、稳定超额收益的能力,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大力发展养老金业务,不仅是管理规模扩张的重大机遇,更是顺应时代需求、为广大人民服务的重大举措。
识别养老骗局,守护幸福晚年
案例介绍
近日,55岁的W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自称是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小A,劝说其可通过已持有保单贷款10万元,用于投保新上市的养老年金保险,并承诺W先生达到退休年龄,每月给付养老金500元,保底收益率高达4.3%,W先生十分心动,遂至保险公司柜面办理保单贷款业务。
考虑到W先生贷款金额较大,便向其了解贷款用途,W先生支支吾吾有所隐瞒,随后工作人员通过介绍养老骗局典型案例来引导客户说出贷款的真实意图。经过冷静思考,W先生承认受高收益率诱惑,没有考虑过后期缴费能力,也没有仔细了解产品特点,幸亏工作人员及时劝阻,耐心解答,帮助其识破养老骗局,及时挽回损失。后经了解,小A并非保险公司执业代理人,并不具备保险销售资质。
案例分析
本案中,W先生遇到的虚假保险销售代理人,利用老年人逐年提升的养老需求,以高收益养老产品为噱头,诱骗老年人通过保单贷款进行新单投保,侵犯了其财产安全权。此行为极易造成因资金短缺,无法缴纳新保单续期保费导致保单失效、原保单贷款不能及时还清持续产生贷款利息的双重不良后果,造成资金重大损失。
保险消费者风险提示:
1. 增强自身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熟人介绍,对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要进行识别并要求其出示执业证书。对于高收益金融产品要提高警惕,要牢记收益与风险是相辅相成的,高收益的背后就是高风险。
2.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应充分评估自身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在自身缴费能力范围内的保险产品。贷后投保承担双重经济压力,要充分评估现有保单贷款的还款能力和未来保单的续期缴费能力。在不完全了解保险产品的情况下,可通过保险公司官网获取产品条款,咨询官方客服,或请专业人士帮助研判。
3.主动学习金融知识和金融法律。加强金融知识学习,树立正确金融消费理念,增强对风险的认知和自我保护,提高金融风险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如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选择合法途径维权。
守住钱袋子,远离非法集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一、非法集资四种常见手法
1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
二、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4、以宣传“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三、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机构或企业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钱财。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3、养老需求无法满足机构或企业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或者销售养老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理赔早报案 畅享优服务
案例:
L先生2022年8月因反复发热到医院就诊,经检查确诊急性白血病,作为家庭顶梁柱,这场疾病让他自己和家人猝不及防。幸好,L先生在几年前曾购买过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但想到理赔也需要一段时效,无法解决急需用钱的燃眉之急,但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通了光大永明保险的报案电话。
光大永明保险的理赔人员在了解了出险情况后,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直接前往医院指导L先生办理理赔手续,并将关怀和慰问送到客户身边。通过理赔绿色通道,快速赔付30万元金额,为L先生的后续治疗带来了经济保障。L先生又一次拨通了报案电话,激动的诉说着对光大永明保险的感激之情,L先生的一句肺腑之言不仅仅是对我们的感谢,更感动着我们“理赔的价值不仅体现在赔付的金额,更体现在理赔服务中给客户的爱和希望。”
健康与幸福,是每个人都期盼和努力的方向,但风险有时会不期而至,面对突如其来的疾病和意外,光大永明保险将一直秉承“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用快速、高效、便捷的理赔服务为客户撑起一顶保护伞,为客户提供暖心守护。
光大永明保险温馨提示:
报案的重要性:
出险后及时报案,有助于客户及时了解保单状态,并获得保险公司第一时间的理赔帮助。报案时,报案人应详细说明投保信息及事故的时间、地点、出险过程、治疗等出险信息。
报案申请途径:
1、24小时官微自助报案:搜索“光大永明人寿”-客户服务-自助理赔或扫描二维码关注申请。
2、公司热线申请:请拨打公司服务热线“95348”进行电话报案。
3、光速保申请:通过光速保APP由业务人员协助进行报案申请。
多样化投保,智能化双录
光大永明保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了更好满足客户多样化保险服务需求,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有效避免销售误导。通过深入探究保险服务趋势,坚持服务至上,用心服务,精益求精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打造便捷、安全、贴心的保险投保服务,以优质的服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多样化投保,满足各类客户保险服务需求
面对面电子投保
分享式电子投保
扫描二维码电子投保
纸质关爱投保
二、智能化双录,有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一部手机完成双录
电子展业证管理
远程双录小程序
AI预质检
KTV播报
误触发调控机制
现金价值自动播报
未来,光大永明保险将持续开拓创新,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保险保障服务!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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