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3〕5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贵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周吉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虚列费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六个月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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