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3〕5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波
(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是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虚列费用的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撤销任职资格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5月26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