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平安(60131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黄嘉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浙银保监罚决字〔2023〕1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黄嘉星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黄嘉星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罚款人民币11万元,对黄嘉星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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