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定西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定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定西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定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定西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朱顺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进行培训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定西中心支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定西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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