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银保监复〔2023〕34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奎屯中心支公司:
你中心支公司关于设立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胡杨河支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支公司设立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胡杨河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该机构营业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汇金农贸市场内2-2-7号。
三、该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中心支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中心支公司到我分局领取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
五、你中心支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该机构的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前该机构不得营业。
伊犁银保监分局
2023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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