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银保监分局关于唐恩任职资格的批复

玉银保监复〔2023〕15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你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关于唐恩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滇阳光人寿〔2023〕1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唐恩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此复。

玉溪银保监分局

2023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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