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5日电 题:商业养老金业务收益如何?仍有十大问题待明确
作者 闫化海 济安金信养老金研究中心主任
2022年12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601628)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银保监会表示,商业养老金定位普惠性、创新性,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组成部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补充作用。四家参与试点的国有养老保险公司各有所长,可以探索适合国情的养老金融发展路径。
从《通知》来看,商业养老金虽然没办法享受税收优惠,但可突破个人养老金每年12000元额度限制,通过产品制与账户制结合,通过一揽子服务,帮助居民做好养老资产配置和风险保障安排。通过商业养老金业务,养老险公司可以避开纯粹产品收益率层面的竞争,与个人养老金其他参与者差异化竞争。
不过,目前,仅发布了试点通知,具体细则还未披露。商业养老金业务是一个全新的业务,对其认识还有一个过程,笔者梳理了十个问题,简单地探讨一下商业养老金业务,具体业务情况还有待后续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
问题一:是表内业务还是表外业务?
我们知道,个人养老金业务中的公募基金和养老理财产品是表外业务,养老储蓄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是表内业务。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从这角度看,商业养老金业务应属于表内业务。
问题二:合同是契约合同还是信托合同?
传统的商业保险合同是契约合同,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合同是信托合同。创新的商业养老金产品的合同,是契约合同还是信托合同?有待后续政策进一步明确。
问题三:税优政策是EET(养老保险业务购买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税)还是TEE(养老保险业务购买阶段征税,资金运用阶段、养老金领取阶段免税)?
2022年11月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共同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个人养老金的税优政策是EET模式,缴费和投资环节不征税,领取环节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不享受相关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则明确了商业养老金业务的税优政策是TEE模式。
问题四:是账户制还是产品制?或二者兼有?
2018年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实行产品制,实施效果不理想;
众所周知,个人养老金业务采用账户制,11月4日发布实施的《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而根据商业养老金试点《通知》,其产品特点包括:一是账户与产品相结合;二是建立锁定养老账户与持续养老账户的双账户组合等。具体如何结合,还需要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
问题五:如何理解商业养老金的双账户组合?
本次《通知》的答记者问明确了商业养老金业务的一个特点,即建立锁定养老账户与持续养老账户的双账户组合,兼顾锁定养老资金长期投资和个人不同年龄阶段流动性的双重需要。同时也提及养老保险公司要协助客户管理好生命周期内的养老风险。在上述双账户组合中,是否在两个养老账户设置方面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养老目标基金中的下滑曲线投资策略是否出现在锁定养老账户中?如何体现风险保障功能等,有待后续政策进一步明确。
问题六:商业养老金产品是净值化产品吗?
在个人养老金产品中,养老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产品是净值化产品。在银保监会答记者问中,明确要求商业养老金业务强化风险管控,加强投资监督和估值对账,是否意味着商业养老金产品是净值化产品?这也须在细则中进一步明确。
问题七:商业养老金产品独立托管机制?
独立第三方的基金托管是公募基金安全透明运作的基础,养老理财产品也有独立托管的监管要求。对商业养老金产品而言,监管部门在答记者问中明确要求建立产品托管机制,因此,未来或会像公募基金和养老理财产品那样,要求商业养老金产品建立独立托管机制。
问题八:人员范围扩大,是否允许外籍人士参加?
《通知》明确了年满18周岁的个人可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金业务相关合同,通过商业养老金账户长期积累养老金。参加人员范围大于个人养老金,是否允许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士购买商业养老金产品?还须细则进一步明确。
问题九:商业养老金产品的收益情况如何?
产品收益情况是个人投资者非常关心的问题,特定商业养老储蓄明确收益略高于同期定期存款;养老理财产品首批试点的五年期封闭理财产品的业绩基准在5%~8%之间。根据我们统计,截至2022年10月31日,129支养老FOF基金入围个人养老金Y份额中,有52支产品运作满三年,其近三年平均业绩为18.62%。对定位于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性、创新性商业养老金产品而言,个人投资者对该产品的收益亦有一定的预期。
问题十:如何看待养老保险公司的一站式服务?
商业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规划顾问、产品购买、长期领取等一站式服务。如何正确和全面地理解商业养老金的一站式服务?其中包括账户管理、产品提供、投资管理、到期领取等方方面面,是否允许个人投资者跨机构购买商业养老金产品?需要后续细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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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蕾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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