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衢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朱俊明、余建中)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衢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朱俊明、余建中

单位

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蒋肖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二是未按照规定承保银保渠道的借意险业务。

朱俊明是对违法行为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余建中是对违法行为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罚款人民币21万元;对朱俊明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5万元;对余建中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2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1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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