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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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雅阁撞上劳斯莱斯,遭200万天价索赔,许多车主购买的第三者险根本不足以赔偿,只买低额三者险的投保观念也正悄然发生改变。[微博互动] [参与调查] |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认为,当前我国交强险赔付力度太低,他建议将交强险保额提高到50万至100万元。[详细][评论][微博] |
近期接连发生的撞豪车事件,让不少车主感叹伤不起。这一现象,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热议。[详细][评论][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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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 |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
不计免赔 |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来确定事故责任免赔率,即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部分,如全责的免赔率是20%、主责是15%、同责是10%、次责是5%等,如果被保险人保了不计免赔险,这些事故责任免赔的部分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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