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保险沙龙:理赔到底难不难?(2)
【2007.11.22 14:56】 来源:和讯网
康峥:从服务标准来讲,2005年7月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给我们发布了一个中国保险业理赔服务标准的规范。其中规定了相关内容,比如说客户提交申请以后,他的材料在齐全,不需要调查的情况下在十日内结案,如果不能在十日内结案,一定要及时通知客户,把理赔的进展情况高知客户。《保险法》第26条也有相关的规定,客户在向保险公司提交赔偿给付的申请要求以后。如果保险公司在60日内不能够做判定时,保险公司应该按已有的证明资料做确定,先以最小的额度判定给付客户,待所有案件做确定性结论之后,把差额补给被保险人。
和讯网:在保险理赔的时间限定方面,一般消费者应该有什么样的分析依照。行业内是什么样的标准?如果投保人过了限定时间报案,还能不能进行理赔?理赔的话,会不会有折扣?
康峥:不会有任何折扣,如果客户没有报案,依然可以进行申请。但对于保险通知义务,《保险法》里做了相关规定,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已经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以后,应该有义务向保险公司进行通知。目的是指对被保险人有约束义务。另外,目的是要保证保险公司在接到客户申情之后进行有效勘察,避免证据的灭失。
和讯网:在您这么多年的从业经历来说,有这样的例子存在过,而给消费者造成这种损失吗?
康峥:还没有,一般还可以。有时候可能会复杂一点,因为《保险法》对客户申请时效有规定,有的客户遇到一般事故以后,要先行处理相关事宜,才到保险公司做报案,做申请,这可能是事发以后的半年或者一年。我们再去取相关资料时就会复杂一点。所以,希望客户在出现保险事故时先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先做先行的相关准备。
和讯网:保险过程中有免赔额的概念,这是什么概念?设置这个概念的目的是什么?哪些险种可以具有免赔额?
康峥:免赔额在保险人确定了支付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要先行支付的一部分损失额度叫免赔额。设计免赔额的目的,是要规避小额赔付,把损失理赔费用减小,从而使保费降低。比较多见的是财险、医疗险种,常见的车险里头都会见到免赔额的存在。寿险一般都是在住院医疗、意外医疗里面存在免赔额的问题。
和讯网:免赔额当中也提到,投保人未尽高知义务成为大部分理赔过程中的重要摩擦原因,您认为如实高知在设立保险合同方面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在未履行如实高知的情况下,有什么样的可能还能进行获赔呢?
康峥:如实高知是必备的,这是首先要说明的。因为一个保险合同的成立首先决定于保险双方是一个诚信的原则,诚信原则建立在客户双方都要如实高知,保险双方要把险种内容、险种责任、除外责任明示给客户,同时需要客户如实向保险公司高知他的身体情况,(让保险公司)做明确的评判。很多不如实告诉的情况会影响合同的成立,也会影响到日后理赔的结论。所以如实高知是非常必要的。
和讯网:寿险合同确认受益人方面一般都有哪些要求?
康峥:寿险合同在受益人这块只是栏目需要客户填写,客户可以填写指定的受益人也可以填写法定受益人,就是说现在不确定一个明确受益人的情况下是法定受益人,如果确定了法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一旦出现了保险事故以后,我们会按照《保险法》把他的保险金额按照遗产进行继承或者分配,然后是指定受益人,我们会把指定保险金额给保险受益请求人。
和讯网:目前随着国内经济不断发展,百姓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在保险理赔方面,有关于遗产继承方面容易产生哪些纠纷?在投保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可以避免遗产方面的继承纠纷?
康峥:承保的时候一定要先指定受益人,因为指定之后,会很明确在被保险人出现保险事故以后,很明确地让保险受益人获得赔偿。现在比较多发的纠纷出现在受益人问题上,承保时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出事之后,因为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按照遗产进行分配,我国的《继承法》里有规定和顺序,第一顺序是子女、配偶、父母,就是说,在被保险人承保的时候,选定法定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出现了保险事故,受益人就是子女、配偶、父母均分这笔遗产。但有很多被保险人出现保险事故以后,家里人很不理解,尤其我投保了,我掏钱了,我是投保人,我给爱人投了一份保障,爱人身故了,法定受益人就是爱人的子女、配偶、父母,她的父母从我们直观的角度考虑,对保险单没有尽到什么义务,也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从投保人的角度讲就会考虑到为什么我掏钱了,最后让他领取保障。会有很多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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