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5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发布延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延金监罚决字〔2025〕7号)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虚列费用、虚挂个人代理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延安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8万元。
孙艺方(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政企营业一部渠道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赵丹(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志丹支公司经理)警告并罚款1.1万元。
以下为原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