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误导,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

2025-11-28 14:35:00 和讯网 

2025年11月28日,青海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因“销售误导”,被监管部门做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营销部经理杨剑、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郐鸿年因“销售误导”,被监管部门做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青金罚决字〔20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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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映颉 HO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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