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9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今日发布了汉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汉金罚决字〔2025〕4号)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徐睿哲(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经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汉中金融监管分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罚款13万元,对徐睿哲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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