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10万元处罚决定。
同时,时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宇文丽娟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晋中金管罚决字〔2024〕15号
(责任编辑:曹言言 HA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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