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被罚款3万元

2024-11-21 14:42:30 自选股写手 

11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等,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金罚决字〔2024〕47号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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