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征求意见 人身险公司数据标准化将迎“新规范”

2024-06-26 06:56:36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张益铭

6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为适应人身保险行业发展及监管规则调整情况,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人身保险公司2024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并向业内人身险公司下发。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的《规范》,无论数据主题,还是数据表和数据项,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数据项将由956项扩展至3057项。

数据主题将扩展至16个

整体来看,《规范》数据主题将由11个扩展至16个,数据表将由46张扩展至117张,数据项将由956项扩展至3057项。

具体来看,丰富并优化数据主题域。一是新增渠道管理、保险保全、消费者保护、商业养老金及受托业务5大主题域。二是修订部分主题域名称,将原会计记账信息、产品信息与收付费信息主题域分别调整为财务信息、保险产品信息与保单收付费信息主题域,以进一步明确各主题域的数据采集对象和范围。

拓展数据采集的深度与广度。一是新增机构关系表、机构处罚信息表、员工岗位信息表、员工履职回避信息表、员工处罚信息表等20张数据表,重点提升公共信息、财务信息、保险产品信息、承保信息、理赔信息、再保信息等主题域的数据采集深度与广度。二是构建机构扩展信息表、险种扩展信息表、团体保单扩展信息表、个人保单扩展信息表、专属商业养老保单扩展信息表等5张扩展信息表,将有关实体的各类特征信息从基础信息中剥离,从而在丰富数据采集内容的同时,提升数据报送与应用的效率。三是拆分原有数据表,并按需新增数据项,夯实监管数据基础。

优化完善原有数据结构。一是参照关联交易监管系统等其他报送任务重构关联交易、投资业务主题域,补充采集关联交易流水信息,并对投资资产分类标准进行优化,从而降低与其他监管数据的差异,减轻人身保险公司的数据报送负担。二是梳理分析标准化监管数据在报送、治理与应用中的问题,进一步明确部分数据表或数据项的采集口径,并对特殊业务场景下的数据报送要求进行补充说明。

充实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的数据采集内容。为进一步兼顾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的数据报送需要,对年金业务、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及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相关结构进行重新组织。

调整数据结构组织形式,更新配套文件。一是将原先的单表单列形式,调整为真正意义上的数据结构一览表,在一张表中完整列示所有数据项。二是调整数据项取值范围与格式的定义方式,在数据元说明中统一定义相关信息,再以数据元编码为索引关联引用。三是调整数据结构一览表所展示的信息内容。四是同步调整报送说明、采集技术接口说明、业务代码表及数据检核规则等配套文件,其中包含对于各数据表报送模式的最新要求。

修订坚持四大原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监管就曾下发《关于征求〈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人身险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旨在建立统一数据报送标准。从此次《规范》的内容来看,二者思路一脉相承。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此次修订坚持四大原则:一是以监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质量与数字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按照“应用导向、对标先进、博采众长、适度前瞻”的原则,优化升级《规范》数据结构。

二是在摸底人身保险公司监管数据报送情况的基础上,参考借鉴约60项法律法规与外部标准、15项其他报送任务,确保数据采集口径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三是探索建立数与表相通的指标对照体系,释放《规范》数据价值,提升标准化监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用性,更好地服务五大监管。

四是严格遵循原银保监会数据标准分委会印发的2批监管数据标准,确保《规范》内容与其保持一致。

修订的过程中也邀请部分人身险公司业务及技术骨干全程参与,并开展多次现场调研和书面调研,了解机构各业务板块的数据流转、数据规范落地、数据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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