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这几招,告别“马大哈式”买保险

2024-03-08 14:46:32 和讯 

  随着保险知识的普及,以及广大消费者保险意识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对于保险的关注点已经从买与不买的问题,转移到买什么、买多少的问题上。其实这两个问题都能够通过找一位专业的风险管理师来解决,但是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也要做到心中有数才好。

  那么面对多种多样的保险产品以及复杂的保险条款,我们应该如何入手呢?其实作为保险的“门外汉”我们想要弄懂的无非就是几点:

  1.这款产品是保什么的?

  2.能保多久?

  3.出险后能够得到多少理赔金?

  4.我是否有资格投保这款产品?

  5.投保需要缴纳多少保费?

  一、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予以赔偿或给付的承诺。

  保险责任不外乎就是两种形式,一种明确保险责任范围,也就指出哪些损失原因导致的哪些损失是属于赔偿给付范围的。另一种是一切险保险责任范围,也就是不论是部分损失还是全部损失,只要不是范围内包含的损失原因及损失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从保险责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险种的种类,清楚这个险种提供保障的范围以及能够为我们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二、保险免赔额

  购买保险的时候确认保险金额是很重要的,此外免赔额也不可忽视。保险并非是之前出险费用全部都能赔付,这里面涉及到的是免赔额和报销比例。所谓保险免赔额就是保险人根据保险的条件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简单来说就是申请理赔时需要自行承担一定的损失,扣除一定额度的费用,保险公司再按比例赔偿。

  免赔额的常见形式有四种,第一种绝对免赔额,指免赔额内的损失均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保险人只负责超出免赔额且在赔偿限额内的赔偿金额,损失在规定限额以下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

  第二种相对免赔额,指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起点限额。在被保险人发生损失达到规定金额时,保险人对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种总计的免赔额,把保险期内所有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加计在一起,如果全部损失低于总计的免赔额,保险人不作任何赔付。一旦全部损失超过总计的免赔额,保险人对所有超额部分的损失予以赔付。健康保险中经常使用一种日历年度的总计免赔额,把日历年度内所有合乎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在一起,一旦累计额超过一定金额,保险人再根据合同支付医疗保险金。

  第四种消失的免赔额,免赔额随损失增加而减少。实际上就是对小额损失不予赔付,对大额损失全部赔付。

  三、保险等待期

  保险期限很好理解,但不要忽略掉保险等待期。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成为等待期,也可以理解为免赔额的另一种体现形式。等待期的设置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保险赔偿的行为。

  产品不同在等待期的设置上也有不同,比如普通疾病住院保障的等待期基本为30天,重大疾病基本为90天-180天。意外医疗保障没有等待期,此外续保不存在等待期。对于正常想要给自己规划风险的人来说,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

  所以,我们在购买健康险的时候,一定要清楚险种的责任范围以及生效时间,所谓生效时间便是保险合同的生效日期,加上等待期,若保单未到生效日期投保人发生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法进行理赔。

  四、投保资格

  投保资格也可以理解为投保范围,投保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必须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具有可保利益,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必须符合规定条件。不同险种对被保险人具备的条件不同。

  我们在投保的时候应该本着最大诚信原则,这是保险合同关系得以建立和维持的基础。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提供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确保信息的真是可靠。

  保险产品不同对被保险人的健康要求也不同,所以投保时最为重要的就是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实际健康状况,家族病史也不可隐瞒,以免出险理赔时遭到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

  五、保费的支出

  很多人会在购买保险的时候考虑保费支出的问题,实际上保额才是重中之重,应该先满足保额的需求,再去考虑保费的支出问题。若一味的想要支出最少的保费那么很容易造成保额不够、保障无力的情况;反之保费过高成为了生活的负担,会影响家庭财务结构。所以只有做到平衡适度,才能给予自己和家庭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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