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安盛天平温州中心支公司被罚21万元

2024-02-19 10:45:09 新浪网 

2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21万元。

因上述事由,时任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琛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孙栋浩受到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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