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拟视市场情况,在境内一次或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3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中国人寿表示,该等境内资本补充债券所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附属一级资本,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图片来源:中国人寿公告)
本月内,除中国人寿外,新华保险、太保寿险等头部险企先后发债,引发市场关注。
11月7日,新华保险发布公告称,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11月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10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11月6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00亿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首5年票面利率为3.40%,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同一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太保寿险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称,同意太保寿险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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