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契锐评
历史,总是在试错、容错和修正的螺旋中演进,而不同的历史阶段,注定有其不同的历史使命。
“开门红”未红即谢幕,监管越来越贴近市场。
自上周人身险部下发《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来,市场变得愈发难以预测,看衰言论四起;舆论方面则更加果决,直言延续数年的“开门红”将就此作别。
究其原因,则在于《通知》中明确的“不得采取大幅提前收取保费并指定第二年保单生效日的方式进行承保,不得将客户实质为保费的资金存放于其他投资理财类账户,防止出现承保空挡,引发合同纠纷,滋生经营风险。”
对于“开门红”的由来及重要性,早已无须赘述,作为近年来行业经营的重中之重,业内外早已习惯并乐见其发展。毕竟,对于保险业而言,保费才是真金白银,以短平快的产品迅速拿下市场份额,是每一家险企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但对于“开门红”本身而言,其风险问题亦非今日才有。
在此之前,行业对于“开门红”的关注更多集中于激进产品所带来的利差损以及可能推演出的系统性风险问题上,趸交、三年期、五年期等短平快产品的集中上市,对经营长久期风险的保险业而言,并非其专长,但只要可以形成持续滚动的态势且投资端可保持相对高位的收益,“借新还旧”的逻辑便可讲得通。
当然,回看过往“开门红”产品,部分险企尤其是部分头部险企的产品实际上并不激进,甚至“非常保守”,其实际收益不仅远低于同业,更远不及其他理财产品,但其通过“单利演示”等准销售误导手法+海量增员(招新)方式仍可在此期间斩获不俗的业绩,也就出现了“开门红”期间大量白板代理人入场,批量自保件和亲情单完成后,这一期间的白板代理人又快速被淘汰离场的场景。
但在人口增速放缓的当下,这一模式已注定不可持续。
“对于任何一个问题的真相,每个人都可以看明白,聪明人和普通人的区别只在于时间”,保障不足且收益同比偏低的产品以及假增员真销售的模式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早晚都会被消费者所认知,而理解之后的问题自然是批量的投诉与纠纷。
如上,是此前“开门红”模式本身存在的问题和根源,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相对不完善的背景下,一切都被快速的经济发展速度所掩盖。
但过去的已经过去,此前的模式日渐成为不可重演的历史。
既然如此,为何今日的“开门红”会再度被关注?
正本清源,回归保险应有的发展逻辑当是核心,而监管与消费者双向奔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这就需要看看今天的“开门红”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在“假增员真销售”模式难以继续之后,提前开打成为常态,近几年来,“开门红”的开打时间越来越早,从12月、11月提前到10月,再到今年的9月,除了要抢占先机确保保费归仓之外,免费资金更是一个考量因素。
“开门红”模式下,有一个概念叫“指定生效日”,对此,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解释:
2023年9月1日菜菜投保了一款5年交的“开门红”产品,年交保费500万元,当日保费划扣至保险公司账户,当日出单,但菜菜的保障并非自9月1日起开始,而是被指定到2024年1月1日零时。
从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1月1日,期间有4个月的时间差,在这四个月中,保险公司既不需要为菜菜提供风险保障,亦无须向菜菜支付500万元保费款的收益,毕竟,保险公司不是银行,不具有揽储的资格。
但这500万元保险公司可以用吗?
当然可以,作为应收保费,保险公司既可以放到银行生息,亦可以拿去投资赚取收益。
基于上述场景,就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在4个月的时间里菜菜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二是菜菜跟保险公司要这4个月几万元的利息,保险公司不会给。
换言之,今天的“开门红”已从代理人层面的销售误导转向行业系统性的“销售误导”。
在央行消保职能划归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背景下,菜菜的权益保护问题就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必须要重视的问题,从这个视角出发,“开门红”不但会被监管,还肯定要被强势监管。
但对于“开门红”又不可一棍子打死。毕竟,岁末年初,是资金最充裕的时刻,争抢消费者钱包里的资金不是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而是各金融领域甚至各行各业间的竞争。毕竟,钱是有数的,不是流向保险就是流向基金或银行,不是流向金融就是流向地产,如此而已。
如上所述,“开门红”可以打而且应该打,但打“开门红”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必须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如何解决资金占用、如何解决保障空档期等问题自然成为当下“开门红”要解决的首要难题。
当然,要解决这个根本性的问题,最简单直接的方式或许是来一个强力换挡:
从此前一季度完成全年保费任务的3/4到四季度完成全年保费任务的3/4,如此一来,保费则无需预收,直接在四季度跟其他领域抢资金即可。
但问题亦随之而来,公司班子的压力会为此持续全年。毕竟之前一季度完成任务后,全年压力锐减,可当公司班子全年都背负沉重压力的时候,自上而下传导的超高压力会让行业会卷成什么样子?会不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
姑妄言之。最终还是要相信监管的智慧和行业的自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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