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的附属公司阳光人寿于近期收到相关监管机构批复,获准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20亿元。
(图片来源:阳光保险公告)
此次资本补充债券获准发行前,阳光人寿拟增资50亿元。8月3日,阳光人寿于中保协发布公告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阳光人寿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同步修改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发27.03亿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认购价格1.85元,募资金额合计约50亿元,由阳光保险以现金方式认购。增资完成后,阳光人寿注册资本为210.45亿元。该增资事项待监管批准后生效。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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