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根据保险业发展实际,优化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于泽对此表示,此次《通知》的出台十分必要,顺应了保险行业的发展需要,符合我国保险市场实际,将鼓励保险公司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方面进一步担当作为。
以下为观点全文:
作为大型保险机构,人保财险一直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经营导向。此次《通知》的出台,我们认为十分必要,顺应了保险行业的发展需要,符合我国保险市场实际,将鼓励保险公司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方面进一步担当作为。
《通知》在优化资本计量标准方面,对准备金计提充足的保险公司给予优惠,如财产险公司最近一个季度末计算的上两个会计年度末所有非寿险业务再保后未到期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回溯偏差率的算术平均数小于等于-5%,保费及准备金风险最低资本将按照95%计算。我们认为,上述优化措施将引导保险公司进一步提升准备金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利于引导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充分发挥风险保障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行业树立正确的经营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科技创新是人保集团八项战略服务项目之一,2023年以来,公司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取得阶段性成效。《通知》对科技保险业务设置特征系数,适当降低该类业务的最低资本要求,充分体现鼓励保险业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助力科技企业攻关克难、保障科技企业创新自强的政策导向。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人民保险的政治性、人民性,为科创企业自立自强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投资收益长期考核,同时优化了风险因子,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比如将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将投资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调整为0.5;将投资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未上市股权的风险因子调整为0.4。以我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为例,最低资本将下降16亿元左右,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加大以上方面的投资,持续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发展。
我们认为,以上举措一方面有利于推动保险资金更好发挥“压舱石”和“稳定器”的重要作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资本市场长远发展。另一方面,偿付能力优化政策与保险资金的性质相匹配,符合保险行业的内在要求,无论对保险公司本身还是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健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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