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海银保监局对中宏人寿接连开出4张罚单,公司及个人合计被罚98万元。其中,中宏人寿被罚80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8万元。
罚单显示,中宏人寿主要存在3项违法违规事实,分别为:2020年第四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数据不真实;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该公司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独立监督人不符合条件。中宏人寿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80万元。
张希凡是对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中宏人寿财务数据不真实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杨云辉是对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中宏人寿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独立监督人不符合条件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丁洁是对中宏人寿2020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不真实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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