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银保监复〔2023〕84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兰陵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浙商保险鲁〔2023〕31号)文收悉,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兰陵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城区兰陵路开元名都沿街商品房第7幢04号房一、二层”变更至“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西段90号”。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营业场所变更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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