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保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于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二、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资金挪作他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9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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