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衢银保监罚决字〔2023〕9号)

中国银监会衢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潘佳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衢银保监罚决字〔2023〕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潘佳丽

单位

名称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盛豪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潘佳丽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潘佳丽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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