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3〕14号)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平安(60131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黄嘉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浙银保监罚决字〔2023〕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黄嘉星

单位

名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嘉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罚款人民币11万元,对黄嘉星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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