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安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安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顺中心支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杨惠虹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二十五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顺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5月25日 |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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