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银保监罚决字〔2023〕1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银保监罚决字〔2023〕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冬梅、陈兴高

单位

名称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齐松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平安(601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予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张冬梅予以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陈兴高予以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宁夏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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