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50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5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2019年至2021年间,该公司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2.保险公司违反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共计5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