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50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
单位 | 名称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许坚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2019年至2021年间,该公司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2.保险公司违反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共计51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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