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5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2019年至2021年间,该公司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2.保险公司违反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共计5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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