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定西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定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定西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朱顺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进行培训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定西中心支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定西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4月18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