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银保监复〔2023〕14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渝水支公司(筹)开业的请示》(新余阳光产险〔2023〕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渝水支公司开业。
二、该机构营业地址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延伸段渝亲苑57号二楼。
三、该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保险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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