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利津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东银保监复〔2023〕18号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利津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天安鲁发〔2023〕20号)收悉。经审查,同意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利津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津二路37号6座”变更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津二路以东蓝水假期国际公寓4号楼商铺”。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营业场所变更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东营银保监分局

2023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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