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
《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瓦房店支公司迁址的请示》(泰康人寿连发〔2023〕7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大连市瓦房店市岗店办事处钻石街99号1-2层4号、5号”变更为“大连市瓦房店市文兰办事处五一路一段8-1号2层东侧”。
你公司应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许可证,在30日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起10日内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主要负责人姓名及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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