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银保监罚决字〔2023〕2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俊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2.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3.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7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深圳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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