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春任职资格的批复

万州银保监复〔2023〕21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关于核准李春任职资格的请示》(光保渝字〔2023〕25号)等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春的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履职,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到任且未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3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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